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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设用地实行定额管理
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土地建住宅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7-1-20   点击量:   作者:记者 董钊
  本报济南1月19日讯 省政府19日下发了加强土地调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建设用地实行定额管理,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额指标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超定额用地必须予以核减。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把土地“闸门”,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工业用地低成本扩张以及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省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按照定额指标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超定超定额用地必须予以核减,以坚决杜绝建设宽马路、大广场、“花园式”工厂的现象。在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积极推行标准厂房建设。
  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建设应通过旧村改造、空闲地调整方式解决,新增宅基地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购买农村土地用于住宅建设。
  省政府近期将集中开展一次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以制止突击批地和圈占土地。对违法批准“以租代征”的、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的、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超计划批地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租代征”、擅自占地或骗取批准占地的,按非法占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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